宁德时代赢下与中创新航的第三起专利诉讼,获赔 2030 万元
2 月 22 日消息,2 月 21 日晚间,中创新航披露与宁德时代专利纠纷最新进展。
▲ 图源:中创新航官网
中创新航称,已收到福州中院就宁德时代起诉其专利侵权的一审判决书。此项判决针对“正极极片及电池”专利(专利号 201810696957.2),中创新航被判向宁德时代赔偿总计 2030 万元。法院还要求中创新航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上述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宁德时代此前要求的索赔金额为 3050 万元。
中创新航称,将就上述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目前无需向宁德时代支付赔款。同时,涉诉专利的有效性也尚处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理中。
IT之家统计发现,这是宁德时代和中创新航的第三起诉讼案,就在 2 月 20 日晚,中创新航在港交所发布公告,该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收到福州中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书》:应于判决生效日起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专利权的产品;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 35,800,000 元,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费用 798,000 元;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宁德时代赔付合理支出 202,693.12 元;驳回宁德时代的其他诉讼请求。中创新航称,法院判决尚不会对公司当前及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中创新航同样表示,本公告判决为一审判决,并非终审生效判决,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尚无法确定终审判决时间和结果。同时,涉诉专利的有效性也尚处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理中。因此,本公司目前无需支付福州中院的一审判赔额。
而更早的去年 11 月,中创新航公告称,其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针对宁德时代于 2021 年就“集流构件和电池”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作出一审判决。宁德时代主张向中创新航索赔 1250 万元。最终根据判决书,中创新航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的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且赔偿宁德时代总计 296 万元。针对这起案件,中创新航同样表示,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
相关文章
- 我国首条三相同轴超导电缆通过大负荷测试
- 饿了么星选停止运营:前身为百度外卖,曾定位高端外卖平台
- 亚马逊员工敦促 CEO 放弃重返办公室要求:复岗政策粉碎了对公司的信任
- 中国移动联合中兴通讯、华为,完成面向 5G 核心网的 RedCap 端到端测试验证
- 微软将AI聊天限制放宽到每天60次:上限将攀升至100次
- 创始人回归后的大动作:消息称京东准备启动百亿补贴活动
- 复旦团队发布国内首个对话生成模型MOSS,引发广泛关注
- 三大运营商5G用户超过11亿,中国移动5G套餐用户数最多
- 蔚来推动高速换电网络布局,计划新增400座换电站在高速公路服务区
- 三大运营商5G用户超11亿!华为胡厚崑曾称中国5G领先全球
- 美团进军香港并启动招聘,外卖骑手月收入最高可达 3.5 万港元
- 暂时赢了:英国法庭驳回针对 Meta 的 37 亿美元集体诉讼
- 微软计划在必应AI搜索中增加付费链接广告
- 亚马逊规定员工每周至少在办公室工作3天,促进周边商业发展
- 全球首本由ChatGPT和AI翻译校对插图共同完成的图书即将上架
- 张兰受邀参观格力电器,与董明珠交流互动